评价报告公示
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原料部分替代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浏览次数:2025-10-15
项目名称 | 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原料部分替代技改项目 | ||
报告类型 | 安全条件评价 |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原料部分替代技改项目; (2)建设项目单位: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地址: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89号,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4)建设用地:该公司建设用地为工业工地; (5)占地面积:新建副产硫酸加工装置,占地面积为198.4m3,改造烷基化副产酸精加工装置,占地面积666.63m3; (6)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该项目对厂区现有15000吨/年烷基化副产酸精加工装置原有设施进行改造,新增40000吨/年副产硫酸加工装置,达到扩产要求,故为改、扩建; (7)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 该项目建成后,新增副产硫酸加工装置处理能力40000吨/年,厂区原有烷基化副产酸精加工装置处理能力15000吨/年不变,合计加工副产硫酸能力为55000吨/年。 该项目副产硫酸分解后的炉气经处理后作为原料气进入厂区现有的硫磺制酸装置(一车间)的干燥塔,经鼓风机送入焚硫炉,从焚硫炉出来的炉气进入转化工段生产硫酸,由于硫磺制酸装置的转化吸收工段均未发生变化,只是经处理后的炉气(原料气)代替外购原材料硫磺,外购原材料硫磺使用量减少约0.5万吨,因此厂区现有20万吨制酸装置(一车间)产能不变。 | ||
项目负责人 | 林卿 | 项目组成员 | 薄立刚、闫晓晴、王淑哲、姜春阳、孙明哲 |
报告编制人 | 林卿、闫晓晴 | 报告审核人 | 高京凯 |
技术负责人 | 杨增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晓池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 林卿、闫晓晴 | ||
勘察时间 | 2025.3.11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查项目涉及的生产装置,以及项目周边情况 | ||
存在问题 | 无 | ||
整改完成情况 | 无 | ||
报告结论 | 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硫酸原料部分替代技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对其潜在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控制。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9 |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5.2.23 | ||



